2010年5月29日星期六

发明家乌买尔江‧阿不拉遭诬陷浪迹天涯



维吾尔人乌买尔江发明了用于勘探打井的“炸药防护罩”,于2000年11月25日获准专利,为石油的勘探节省庞大的开采成本,然而在巨额的利益诱因下,专利权被盗用,反扣他是“三股势力”,于是迫害接踵而至,也是他巨难的开始,如今为躲避追捕 ,他到处流浪有家归不得。他说他的发明是属于全新疆人民的,不容恶人盗用。

专利发明对石油勘探有巨大的贡献

1977年维吾尔族青年乌买尔江‧阿不拉被分配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总公司新疆石油地调处,任石油勘探工人。在长期的石油勘探实践中,苦心研究发明了用于勘探打井的“炸药防护罩”,其效应在于防止浮炮、哑
炮、保护生态环境等四大功能,且节约巨额的成本,据有关部门统计该专利发明,对新疆乃至全国的石油勘探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2000年11月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他发明的“炸药防护罩”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第414936号,2001年1月9日,新疆石油管理局地调处科技品质中心,鉴定证明:“炸药防护罩防止浮炮、哑炮的试验成功率100%”,作业时间可节约三分之一。为此,他的发明受到了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中科博大创新科技中心的好评。

据称,新疆石油勘探部门每年因哑炮造成的损失达1,500万元。专家评价,这2项技术结构简单、操作简便、安全、成本低,可广泛应用在地质勘探及煤炭开采作业中,预期经济效益相当可观。
新华社中国新闻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乌鲁木齐广播电台、新疆经济报社等多家新闻媒体都作了相关报导,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赞扬他的发明。

总公司规定专利“四不准”

然面对这一专利发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总公司规定他“四不准”,即一不准出国、二不准作任何宣传报导、三不准出卖专利、四不准和新疆石油地调处以外的人和单位合作,封闭他的专利成果、限制他只能在新疆地调处内合作生产。但与此同时,中油公司隶属的东方地球物理勘探公司及乌鲁木齐诚信科技开发公司却与山西省江阳化工厂、新疆天河化工厂,盗用他的专利技术进行非法生产。

2002年4月3日,他在地调处的利诱胁迫下,签定了开发与推广“炸药防护罩”授权委托书协议,专利产品利润3:7分成,该合同并经公证机关公证,但分成至今也未兑现,据乌买尔江依合约估计2002年4月至2008年4月,6年间地调处使用该专利应分成给他达169亿3仟224万元,但却分文未给。

另据乌买尔江说,2000年得到专利,2002年被中石油霸占,从此国内石油业都在用,而且非用不可,至2010年已使用8年,专利费高达200多亿元,因为他的专利能深入地下20米处去取纯石油。

霸占专利权 诬陷疆独恐怖份子追捕

由于中油垄断霸占他的专利权,先后两次被其主管部门解除劳动合同,迫使他离开地调处。连遭失业、一家四口衣食无着,生活窘迫,债台高筑。他说,专利获得之日,也是他上访申诉的开始,为了求生和维权,九年来,他一次又一次地去北京上访,虽有国家有关部门多次协调,作出批示要求中油依法支持和维护他的专利发明权,补偿经济损失,但至今没结果。

他的朋友雪梅(化名)表示,乌买尔江为人正直,善解人意,现在内心很苦,弟弟艾则孜2006年7月11日在八钢公司工伤、脑外伤综合症引发精神病,被单位遗弃不顾;父母住院无钱支付;妻子离他而去了。政府为了夺他的发明专利,诬陷他是“三股势力”即疆独份子、恐怖份子、民族分裂份子,不断打击他,为逃避追捕,目前到处流浪,不断更换居住地点。

乌买尔江盼望有关部门履行职责,督促相关单位停止侵害专利权、返还专利使用费、赔偿经济、精神损失,他说他的发明是全新疆人民的,如有任何收益也是全新疆人民的。
(媒体报道节选,照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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