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4日星期日

中国的民族政策不需要反思吗?

问题的结症——维吾尔人应该依法享有自治

本人认为“7·5”事件绝不单纯是境外势力的问题,也不是单纯的民族问题,更不单纯是所谓国际反华势力操纵问题,因为这些问题过去存在,今天存在,以后也还会长期存在。所以,讲这三个问题可以,但难以解决当下的实质问题。关键是要解决权力问题即法律赋予维吾尔民族的各项权利包括民族区域自治权的问题。也许有人问:质疑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人越来越多,为什么?是的,根据法律新疆是维吾尔自治区,共产党建党初就承诺给予少数民族自决权,1947年国民党政府与新疆民族代表达成11条协议,也承诺高度自治,共产党执政后不再提“民族自决”的概念,而代之以“民族自治”制度,维吾尔人接受了民族区域自治模式。1955年根据党和政府根据政治承诺依法成立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明确规定了民族区域自治地区有自治权。维吾尔人对自身自治权的落实充满期待!

所以,将现在中国的民族问题简单地说成从苏联模式沿袭下来的不是很正确,比如根据苏联法律民族自治实体可以自决,但中国法律要自决就没有法律根据。苏联始终坚持的正统马列民族理论政策,使得苏联在解体后原先的加盟共和国顺利获得独立。但是,不管采取什么样的民族政策,解决民族问题都要坚持讲道理,尊重法律以及不要迷恋暴力这样几个原则。靠高压的手段,只能一时解决问题,但从根本上是不能解决的嘛。你看看以前苏联就没有这个问题呀,当然处理民族问题更不能推行强制性的同化政策。

中国法律明文规定,民族自治是国家基本制度。法律明确,新疆是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族是自治民族。按照1984年的宪法以及自治法,“少数民族有权使用,发展自己的语言。少数民族成员可以在地方管理机构中担任要职。有权维护自己的风俗习惯并享有宗教自由。有权用本民族语言发展各级各类学校,政府有责任建立民族学校。按照此法律维吾尔语是自治区各级政府,法院,检察院,司法机构的工作语言;自治区政府有权审议国家法律,如果法律不适应地方的实际情况,可以加以变通或拒绝。民族区域自治法明确规定企业在民族地区进行经营活动,开发资源应该尊重当地的利益,尊重当地民族的利益。在招聘时要优先录取当地民族劳动力……”

这些法律和政策在新疆真正落实了吗?你想,各个自治区的实权,当然主要就是党权了,一直都掌握在几乎都掌握在汉人手里。新疆早先还有一个赛福鼎,后来所有的自治区第一把手都成了汉人。在先后9个自治区主席中,有两个人是汉族,即1968年到1972年的龙书金和1978年到1979年的汪锋。民族地区的类似7.5的冲突,从更根本的意义上说,实质上是个制度问题,是不合理的体制所造成的。然我这样讲,不意味着说,民族问题就不存在了,不是这个意思。但是我还是要强调一点,就是我们1949年以后建立的这样一个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对于造成我们今天的这样一些表现在民族地区的冲突仍然是负有非常大的责任。共产党的意识形态,基本上是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形态,文化上强调无神论,政治结构上是一个中央集权下的封闭的体制。这些对于在民族地区实现宪法所规定的民族自治都制造了很多障碍。无神论的意识形态对我们的文化和宗教也造成了很严重的打击。改革开放以来,新疆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政府确实投入很大,维吾尔人不满的是,几乎没有分享到资源被开采所带来的利益。2002年至2008年,新疆经济翻了一番,但经济产值的60%仍依赖能源,特别是石油、煤炭和天然气。1949年汉族人口约只占4。8%,到2007年约占40%。统计数据也显示了民族间的不平等。约90%--92%的维吾尔人生活在农村,而新疆的城市化率高于全国城市化水平约10个%。去年,政府公布的统计数字称,整个新疆年人均 GDP19000元,农村地区的人均年收入为3,800元(560美元),但南疆农民的收入还要低得多。例如,根据政府提供的数据,和田地区农民的平均年 收入仅为2,226元,南疆还有不少乡村人均年收入在1500元左右。干旱程度不太严重、可以开垦的土地,条件优越的耕地,以及水源和政府投资兴办的农场,主要是由以汉族人为主的准军事化组织生产建设兵团控制。

汉人的控制已经超出了能源和大规模农业等领域。比如地方当局在招聘公务员岗位时,绝大多数岗位明确限定招聘汉族。在国有企业经营的各个领域,绝大多数职位招聘汉族似乎早已成为一种“文化”。汉族人甚至还在维吾尔族传统产业上也取而代之,从传统市场到穆斯林食品,比如飞往新疆各地和穆斯林国家航班的清真食品供应权,被汉族企业家霍兰兰经营的新疆佳雨工贸有限公司(Xinjiang Jiayu Industrial & Trading Co.)所垄断,提供46种清真食品。据华尔街日报报道,霍兰兰承认说,公司的300名员工主要都是汉族;公司里也有少数维族员工,如一位做清洁的女性,但所有的职位几乎都是汉人。当然她补充说,所有清真食品公司都要有维族员工,这是一项要求。另外,往返于乌鲁木齐和喀什的飞机虽然有许多乘客是维吾尔人,但机舱内广播使用的却是中文和英文。文化精神领域传承仍然还有很多地方是不能令人满意的。这些问题在现实中民族冲突现象而存在。“问题的关键就是,民族区域自治仍然没有真正地落实,对文化和宗教信仰的尊重其实也没有真的落实。新疆的问题首先是体制问题。显然,无论是“新疆问题”还是“西藏问题”的解决,只能通过改变不合理的体制,才有可能逐步地解决。从根本上依赖于政治改革。可是,从目前的来看,至少我还没有看出来政府有勇气、或准备去推动这样一个改革。

实际上我正力图说明,如果中国政府及早兑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法律和政治承诺,状况会好很多。中国民族区域自治没有真正落实,维吾尔民族的文化、语言、宗教信仰自由和其他公民权利的保障等方面问题多多。当然我也不认为通过区域现代化能够根本上解决问题,只能说会缓解维吾尔人对书记们统治的不满。因为在这两个地区,经济的发展总是伴随着汉族移民的大量涌入(不要忘记这种移民长期以来主要是政治力所推动的结果,而非工业化、城市化和商业化来推动的,当然这种因素的作用日趋明显),导致更大的不平等和维吾尔人的越来越边缘化。维吾尔人不是只接受地区GDP增长,而自己边缘化宿命的民族,维吾尔族更不是接受以自由的代价换取经济繁荣的族群。因此也不能想当然地认为,只要经济发展了,就会走向民族和谐。种种迹象表明,新疆积累的民族不满情绪达到了一个新的更严重的程度。

要问马戎们,既然在新疆没有落实民族自治政策和自治制度何来取消民族自治的问题?既然维吾尔人、藏人有保护民族文化、历史、宗教信仰的需要和坚强的决心,根据中国法律他们有权享受民族区域自治权,那么,还有什么力量有理由或有权取消他们的民族自治权利?我觉得恰恰相反,问题不在于民族自治本身的问题,恰恰是没有实行民族自治的问题。问题的核心也并非绝大多数维吾尔人想要独立,认为让新疆独立是唯一解决问题的人,是极少数。大多数维吾尔人接受中国对新疆拥有主权这个现实,只是要寻求一种具有真正意义的自治。马戎提出的“文化化”和“政治化”并不是一对准确的民族政策导向分类。民族区域自治、民族优惠政策等都是目前解决民族问题的一种选择,对民族区域自治等政策当今需要关注的不应是它们的存废问题,而应是如何克服制度障碍或体制问题发展,完善和落实的问题。实践证明,自治政策面临着各种复杂的问题,但认为现行的民族理论完全不合时宜,应另起炉灶,这样做所要付出的代价是我们负担不起的。在理论上不仅应当重视他人的成果和经验,更需要真正落实各项民族政策和民族自治制度,而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否则是没有出路的。在任何国家,不管是民主国家还是非民主国家,民族问题一直都是非常棘手的,也并不存在一个完美的模式来解决和消除民族问题。

中国的民族理论有滞后性,这是肯定的,但也不能简单地认为都该被扔进历史的垃圾堆里,美国是一个移民形成的多民族国家,而中国则是一个世居的多民族国家,各自的民族问题有着本质的不同。”至于美国少数族群“文化化”的做法,不全然认同,美国的民族问题并不是我们看到的那么美好,美国的印第安保留区问题、非洲裔美国人在都市里边缘地位的被制度化,在美国的现实中根深蒂固,只不过,美国人会透过媒体等各种方式宣扬一些正确的族群平等价值观,在许多事件发生后,媒体、政治人物、警政首长等都能带着反省与反思来对事件发表意见,而非激化族群情绪。实践中,发展一套崭新的民族理论知识体系迫在眉睫。但是,换一个方法来强化多元一体(如将各少数民族文化化﹑族群化),仍是发自核心﹑固化边缘的政治安排﹐它仍不能有力说明为何这是一个整体。

在野蛮时代征服异族时,曾采取消灭被殖民者文化的同化政策,这也成为反驳西方媒体的一个理由。现代西方人的先人们确实做得不好,但中国作为正在崛起的大国,在21世纪不应该走殖民者的老路,在对待不同的民族与文化时,理当做的更好。

维吾尔人、藏人,还有其他更多的人看着中国政府,如果能妥善地大智慧地解决新疆和西藏问题,则必定能让世界对中国人刮目相看。新疆发生的一些列事件表明,积累的民族不满情绪达到了一个新的更严重的程度,曾有意夸大的这个威胁也许正在成为现实。当务之急应该”依法给予维吾尔人民族自治权利,给予平等发展平等机会、消除贪污、禁止汉人发表侮辱维吾尔人的沙文主义言论,以及贯彻法治。按照我们民族区域自治的政策,根据我们宪法的规定,应该自主地决定涉及到他所在自治区范围内的、各种大大小小的公共事务。

那么,我们能做到落实自治制度和政策吗?维吾尔人在问新疆的民族政策不需要反思吗? 0809年频繁的民族骚乱已经进入历史,很多人关心的是,中央政府将会对未来的民族政策做怎样的调整?至少民族区域自治的主体地位是不能变的。藏独也好,疆独也罢,并不是世界上最严重的分离主义运动,不能因为这些就说明民族自治是错误的。建立一种反思性的学术体系才是最需要的。反思是汉(政府)维双方的。只有知识分子的反思有了足够的空间、足够的诚意,真正有益于整个中国的国民教育,民族政策调整才可能展开。这样的反思距离我们多远?


案例:关于干部和语言

60年了也培养了很多民族干部,怎么就找不出来一个人去当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呢?尽管自己培养了很多民族干部,但还是觉得: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还是对自己培养的干部都不信任,那你想少数民族自己当然能感觉出来了。采取了很多措施对维族的文化和宗教加以限制,包括规定在小学用汉语去代替维语。维吾尔人当然会感到一种限制了。因为有个问题,比如说我就用语言来举例,这就很清楚了,语言在生活中的作用是非常重大。在中国汉人占90%以上,所以把汉语规定为官方语言,当然是合理的。其实像维族人也知道,如果到内地去汉语讲不好,就会遇到麻烦,这一点倒并不抱怨。现在问题是有大量汉人移入到新疆,而且在绝大部分部门都占据优势。这样一来,维族人要在自己的家乡找工作,不懂汉语都变得有很大困难。很多新疆的招工启示写明了就只招汉人。维族人如果觉得在自己的家乡都成了边缘人,都成了少数民族,当然就会引起强烈的不满。而且这种不满不仅仅针对政府,而且会对在那里普通的汉人都会有很多强烈的不满。问题就是说,很多人不太容易体会到。一般汉人觉得我们到那儿去,这是中国的地方我们为什么不可以来啊,我们来也没有白来,我们还在这儿努力工作,也使你们当地的经济文化更繁荣,那有什么不对啊?问题就是,他就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比如汉人的这些行为,对对方造成什么样的效果,会产生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2009年10月29日

(注:2009年11月6日中央民族大学的演讲稿基础上部分删节)

2 条评论:

  1. 不知道您为什么对它报以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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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有一种坚韧的求索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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